2017 年東華羽球聯盟春季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旨: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,普及羽球運動,提升羽球運動水準。
二、主辦單位:東華羽球聯盟
三、協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花蓮縣羽球協會
國立東華大學甲組羽球隊、健康促進社、高爾夫球社
四、比賽日期及地點:
(一)日期:106 年 5 月 19 日(星期五)進行校內組競賽,20 日、21 日進行全部賽事。
(二)地點: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體育館
五、比賽用球:FLEET-500(預賽),超力 X-2012 準(決賽)
六、參賽資格與組別
(一)團體賽
1.社會俱樂部組:採三點雙打(男雙、混雙、男雙依序出賽)
2.全國大專系際組(需同系):採三點雙打(混雙、男雙、女雙依序出賽)
(二)個人賽
1.公開組-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、混雙
2.社會丙組-男雙、女雙、混雙
3.校內組-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、混雙
(僅限本校教職員生及可參加此項,校隊成員不可參加此項目)
4.國、高中組 - 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5.國小高年級組-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6.國小中年級組-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7.國小低年級組-單打、雙打
(個人賽 4、5、6、7 組別,雙打可不同校組隊)
※報名截止後,將公佈參賽名單,可上網查驗各選手資格並提供意見。
※凡報名視同同意個資使用於本活動,如刊登姓名於賽程、比賽結果名次欄、保險、刊登本活動相
關之照片...等。
七、參加資格
(一) 團體賽
社會俱樂部組:謝絕全國甲組球員參加。
全國大專系際組:校隊成員需於第一點出賽,大專運動績優羽球專長選手不可參賽。
(二)個人賽
公開組:參賽不限資格,每組雙打可有一名全國甲組球員或大專甲組球員。
社會丙組:限縣內學生、丙組球員及全國大專乙組學生可參賽。
校內組: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及教職員可參加此項,雙打不限同系。
國、高中組:國高中生皆可報名。
國小組:國小生皆可報名。
(三)每人可報名個人賽 2 項,以及團體賽 1 項,每隊團體賽至多可報名 8 人。
(四) 個人賽可以跨組向上挑戰、不能降組。
※凡本次賽事報名參加兩項以上,可享兩百元加購紀念衫乙件或免費參加趣味競賽兩次
八、報名方法
(一)一律採 E-MAIL 方式報名。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,寄電子檔至 bbinndhu@gmail.com
主旨為:2017 年東華羽球聯盟春季全國錦標賽---組別
(個人賽請分別依報名組別填寫,避免將不同組別填寫於同一張報名表,檔名務必填寫單位)
表單下載於以下
1. FB 粉絲團:東華羽球聯盟粉絲專頁
2. 請搜尋網址(簡址):http://ppt.cc/LaiwT
(二)日 期:即日起至 106 年 4 月 29 日(星期五)止
(三)報名費:個人單打 250/組、個人雙打 500/組、團體賽 1000/組
學生及校內組:個人單打 150/組、個人雙打 300/組
(四)繳費方式
1.一律採 ATM 轉帳(不接受無摺提款),並將帳戶資料填寫於報名表上。
銀行代號 700 帳號 0091390-0003331
2. 領隊會議為最後繳交期限(可現場繳費),未完成者將視同放棄。
3. 如有疑問請聯絡,黃同學 0928461332 或私訊粉絲專頁。
九、領隊會議及抽籤
(一)會議時間:106 年 5 月 6 日,下午 1 點於東華大學體育館會議室。
(二)會議地點:東華大學體育館會議室(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)。
(三)缺席者由大會代抽,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,各隊不得異議。
十、比賽辦法
(一)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(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訂規則)。
(二)各組競賽均為一局 25 分(13 分換邊,24 平不加分)
國小組為一局 21 分(11 分換邊,20 平不加分)
(三)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,於抽籤時宣布。
(四)如採循環賽時,積分算法如下:
1.勝 1 場得 2 分,敗 1 場得 1 分,棄權 0 分,積分多者為勝。
2.2 隊積分相等,勝者為勝。
3.3 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A、(勝點和)÷(負點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B、(勝局和)÷(負局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C、(勝分和)÷(負分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D、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。
(五)團體賽如有兼點或空點,即宣判該場棄權論。
(六)系際組團體賽中,校隊成員頇於第一點上場,且於報名表上標明校隊成員。
(七)各團體賽若不足四組時(個人賽不足六組)則取消該單項,學生組則採併組為原則。
十一、選手頇知
(一)團體賽需在賽前 20 分鐘填寫完成出賽名單,並繳回競賽組。
(二)參加比賽應攜帶證明身分相關文件,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(社會組依國民身份證,校內及學生組依學生證,如發現身份不符,則取消比賽資格)
(三)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,給予 5 分鐘休息,並請務必於賽前告知競賽組,以便調整賽程。
(四)如對對方資格有異議者,頇在比賽開始前或賽事結束後十分鐘內自行向大會舉證,如舉證屬
實,則取消該選手資格,已賽部分均不計分。
(五)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。棄權後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(時間以大會時
間為準)。如遇賽程提前,請依大會廣播出賽,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;但如遇
賽程拖延,經大會廣播出賽三分鐘內仍無故未到場比賽者,即宣判棄權,不得異議。
(六)如遇特殊事故必頇更改賽程時,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各隊不得異議。
(七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與不遵守大會規定者,得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(八)比賽場次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變更。如遇特殊情形,大會有權修正,全部賽程將公佈於粉
絲專頁,選手不得異議。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正公佈實施。
(九)本單位將於比賽開始三天前公告因應措施,如遇天災等不可抗之因素,屆時請選手注意公告。
十二、獎勵辦法
(一)社會俱樂部:
報名組數 5~12 隊取 2 名,第一名 2000 元、第二名 1600 元
報名組數 13~24 隊取 4 名,第一名 2400 元、第二 1800 元、第三 1400 元、第四 1200 元
報名組數 24 隊以上取 8 名,第一名 3000 元、第二 2400 元、第三 1600 元、第四 1400 元,
第五~八名獎品乙份
(二)全國大專系際團體組:
報名組數 5~12 隊取 2 名,第一名 2000 元、第二名 1600 元
報名組數 13~24 隊取 4 名,第一名 2400 元、第二 1800 元、第三 1400 元、第四 1200 元
報名組數 24 隊以上取 8 名,第一名 3000 元、第二 2400 元、第三 1600 元、第四 1400 元,
第五~八名獎品乙份
(三)個人賽:
報名組數 5~12 隊取前二名, 13~24 隊取前四以上頒發特製獎牌及獎品,24 隊以上取八以上
均頒發獎狀。
十三、申訴規定
(一)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雙方列隊時提出,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,如有不符
者則判定該點為棄權。
(二)如有抗議事件,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頇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具正式抗議書經教練簽
章,送大會審查。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二仟元整,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,不得再抗議。
若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,不成立保證金沒收,不得異議,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。
十四、附則: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,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。
十五、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,本規程經奉核後實施。
十六、備註
1.敬請密切注意東華羽球聯盟之 FB 粉絲專頁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dhu.badminton.league/?fref=ts
如有更動事項將公佈於東華羽球聯盟 FB 粉絲專頁。
2.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負責人 黃建皓同學 電話:0928-461-332
轉載來源:2017 年東華羽球聯盟春季錦標賽競賽規程 http://ppt.cc/LaiwT
FB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dhu.badminton.league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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